呈報有關醫療器械的醫療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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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

呈報有關醫療器械的醫療事件

呈報有關醫療器械的醫療事件

(註:醫療儀器科已於2025年1月21日易名為醫療器械科。此外,本網站內容涉及「醫療儀器」或「儀器」的描述亦已逐步改為「醫療器械」或「器械」,如有查詢可聯絡醫療器械科。)

設立有關醫療器械的醫療事件呈報制度,是要藉 資訊發放減少醫療事件發生、避免事件重演或減輕事件再現的後果,從而加強保障病人、使用者或其他人士的健康與安全。

這個制度旨在讓本地負責人呈報與其表列產品有關的醫療事件;這些事件可能曾經導致死亡或嚴重受傷,又或一旦重演時便有可能導致死亡或嚴重受傷。呈報醫療事件這個行為,並不解釋為製造商、使用者或病人承認對事件及其後果負上法律責任。呈交報告本身並不代表製造商斷定報告內容完整無缺或已被證實,又或器械有任何形式的故障。此外,呈交報告亦不能作器械引致或促成事件論。

本地負責人須依照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的規定,負責對其表列器械所關涉的事件展開調查,並向醫療器械科呈交報告。要呈報事件,可把呈報表格填妥交回。

呈報表格

有關醫療器械的醫療事件呈報表格 — 供使用者填寫
有關醫療器械的醫療事件呈報表格 — 供本地負責人填寫

並使用以下途徑提交報告:

  1. 郵寄:香港太古城太古灣道14號6樓604室醫療器械科
  2. 傳真:(852) 3157 1286
  3. 電郵:mdd_air@dh.gov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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