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安全警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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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警示及讯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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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菌引致的角膜炎个案最新情况

2006年05月03日

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自今年四月中至今,再接获5宗配戴隐形眼镜人士感染真菌引致的角膜炎个案,令到自去年五月以来本港同类个案累积至32宗。

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,近期接获这5宗个案的患者包括2男3女,年龄介乎21至28岁,他们都曾于去年往公立医院求诊。

他说:「在32名患者中,卫生防护中心已联络了其中31人,29人声称曾使用博士伦公司生产的多功能隐形眼镜护理药水(ReNu multipurpose contact lens solution)。」

生产商已由今年二月起自愿暂停在港销售该种药水。

发言人说:「卫生防护中心会继续密切监察本地情况。」

他提醒使用隐形眼镜的市民应遵从以下守则,以预防与隐形眼镜有关的角膜炎:

  • 处理隐形眼镜、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及有关配件前,应适当地用皂液及水洗手。
  • 应定期接受视光师/眼科医生检查,并遵从视光师/眼科医生的建议来清洁及消毒隐形眼镜及有关配件。
  • 遵从视光师/眼科医生的建议,包括连续配戴隐形眼镜的时限及更换镜片的时间表。配戴隐形眼镜的时间不应长过建议的时间,并应遵从视光师/眼科医生的建议定期更换镜片。
  • 通宵泡浸隐形眼镜于护理药水前,镜片两面必须用手指洗擦20秒并要彻底冲洗。再次配戴前,需用盐水洗淨。
  • 储存镜片的容器内的护理药水必须每日更换。
  • 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应妥善盖好。
  • 隐形眼镜护理药水应于开启后一个月弃置。
  • 储存镜片的容器必须定期清洁、洗淨及保持干爽,以免滋生细菌。
  • 所有隐形眼镜、护理药水及有关配件应放置于阴凉处。
  • 每星期应将储存镜片的容器放在刚煮沸的热水中浸十分钟,以作消毒。
  • 储存镜片的容器应每三个月更换一次。
  • 切勿配戴已过使用期限的隐形眼镜。
  • 切勿用唾液、樽装水或水喉水润滑镜片。
  • 若眼部感到不适或眼红,应立刻除掉隐形眼镜,并请教你的视光师或眼科医生。

如眼部不适持续,应立刻向医生求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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